作者:陈铃清 摘自:闽南日报
总阅读数:4 发布时间:2018-05-23
市食药监局开展专项检查,严查非法批发经营食盐等行为。
日前,市食药监局积极落实全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会议精神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范食盐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,截至4月共查扣食盐64.677吨,主要是非法批发经营等问题。
据悉,在此次专项检查中,各级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526台次、执法人员1824人次,对辖区内工业盐经销网点和用盐量较大的食品加工企业、食品小作坊、农产品腌制加工场进行调查摸底,严格落实“索证索票”制度,从源头和终端加强对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企业、餐饮业的用盐监管,使食盐销售来源可追、去向可查,确保人民群众吃上“放心盐”。截至4月,共检查商店超市1706家、餐饮店1081家、学校173所、食品加工企业128家,辖区内工业盐经销点62家,查扣食盐64.677吨,涉嫌案件32起、立案21起、已办结10起,罚款65688元。
同时,监管部门还对辖区内省外分公司进行调查摸底,对其报备信息、经营资质和经营方式、经营场所进行逐一清查核实,严禁省外分公司延伸二级无证批发网点,并确保进入漳州辖区的省外盐企合法合规经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