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:漳州菜篮子
总阅读数:1893 发布时间:2012-07-26
延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漳州市工商局
(2012年7月21日)
为迎接“国家卫生城市命名”复审及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”考核,进一步优化延通市场环境,提升市场整体形象,增强市场服务职能,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,营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,结合延通市场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目标任务
农贸市场达到基础设施好、环境卫生好、规范管理好、诚信经营好、民生服务好的“五好”目标,全面提升市区农贸市场档次和管理水平。
二、工作重点
加大市场管理力度,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。
1.基础设施
加强市场公示栏,价格及品名指示栏,及时准确公布,让广大消费者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情况。
配备足够的公共垃圾箱,配备摊店保洁卫生桶,并及时清倒。
经营摊店统一使用工程塑料筐(桶)盛放商品,鲜活、冰冻产品、熟食品等用不锈钢(塑料)盘盛放。
2.环境卫生
市场内外通道做到干净整洁,无积水,无暴露垃圾,垃圾及时清运处理,市场做到无乱搭盖、乱拉挂、乱堆积现象。
定期对市场内外周边环境进行“消杀”,做到无“四害”孳生地。
经营熟食经营摊(店)做到持有健康证、卫生证、工商营业执照,并亮证(照)经营,并穿着“三白”工作服(衣、帽、口罩),使用专项取拿工具,防蝇、防尘等设施健全合理,有效的发挥双防作用。
3.规范管理
配齐市场管理人员、车管员、保洁员,佩戴胸卡标志按时上岗,管理好市场内外车辆和市场卫生清理工作。市场行业做到划行规市,排列整齐,场内外做到无占道经营现象,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整改。
4.诚信经营
经营者做到亮照经营,使用法定计量器具、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不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、不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畜肉,家禽等违禁野生动物。并制订经营户信用评价实施办法,场(店)经营者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,信用奖惩制度,定期开展“文明信誉经营户”等评比活动,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者的文明信誉经营行为。
5.民生服务
设置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、卫生知识专栏、定期进行宣传并设立消费者投诉台、公平秤等公益设施,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。并做好进货台账登记,妥善处理消费纠纷,每天进行蔬菜农残检测及水产品甲醛残留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情况,经营活禽做到宰杀三隔离,积极做好市场管理的每项工作,完成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和创建“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”考核等目标服务的市场管理工作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,落实整治责任,切实加强检查督导,努力将整治工作抓好抓实。
(二)完善工作机制。一是督促市场业主严格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杜绝出现“被动应付检查、不配合落实整改、重收费轻管理甚至不管理”等现象;二是按照“划分类别、分步推进、整体达标”工作思路,组织协调相关部门,以“倒计时”的紧迫感和责任感,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市场整治尽早尽快实现达标。三是在整治行动中,要文明执法,多引导解释,多做思想工作,切实维护大多数经营者利益,避免不安定现象发生,确保大局稳定。
(三)加大宣传力度。加强对市场业主、经营者和群众的指导、引导和劝导,加大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,以取得广大市民、市场开办单位和市场经营户的充分理解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,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,促使市场管理达到“五好”考核要求。
北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漳州市卫生局
(2012年7月19日)
为贯彻落实2012年7月8日漳州市迎接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会议精神,促进北桥市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,确保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及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顺利通过,根据《漳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北桥市场实际,制定本整治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根据《漳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》要求,建立“政府统一领导,开办单位负责、部门分工协作,依法管理到位”的整治机制,坚持以人为本、关注民生、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,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,开展集中整治行动,促进市场业主、管理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市场投资、管理责任,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,使市场建设、管理达到“五好”考核要求,确保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及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顺利通过。
二、整治内容
1.存在价格未定期更新发布,未悬挂价格栏;
2.鲜活、冰冻产品、熟食品未用不锈钢(塑料)盘盛放;
3.活鱼宰杀处未加设有机玻璃(不锈钢)罩;
4.市场存在积水、乱扔垃圾的现象。
5.在岗餐饮服务人员(包括熟食经营者)未统一穿着整洁工作衣帽,未使用专用的取拿工具;
6.熟食摊点未落实防蝇、防尘等设施配置。
7.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时购药发票、消杀记录不完整。
8.未制订经营户信用评价实施办法、场内经营者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、信用奖惩制度;
9.市场存在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现象;
10.蔬菜农残及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时,未及时做好相关检测记录;
11.市场“三员”管理制度未落实,“三员”上班时未佩戴胸卡;
12.市场区域车辆停放无序,存在占道经营现象。
三、整治要求、时间步骤及责任分工
1.定期在公示栏、价格及品名指示栏更新发布信息。(整改时间:按照物价部门要求7月29日前整改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、物价部门)
2.鲜活、冰冻产品、熟食品等摊位全部使用不锈钢(塑料)盘盛放。(整改时间:7月27日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、市场服务中心)
3.活鱼宰杀摊位全部加设并使用有机玻璃(不锈钢)罩。(整改时间: 7月27日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、市场服务中心)
4.随时保洁,及时消除积水、杜绝乱扔垃圾的现象。(整改时间:随时整改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)
5.在岗餐饮服务人员(包括熟食经营者)统一穿着“三白”工作衣帽,使用专用的取拿工具。(整改时间:8月3日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、卫生部门)
6.熟食摊位全部配置防蝇、防尘等设施。(整改时间:8月3日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)
7.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,购药发票、消杀记录完整。(整改时间:8月3日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、卫生部门)
8.制订经营户信用评价实施办法、场内经营者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、信用奖惩制度。(整改时间: 8月3日前 责任单位:市场服务中心、东铺头办事处、工商部门)
9.执行“限塑令”,按规定有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购物袋。(整改时间:随时整改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、工商部门)
10.严格按要求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及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,并做好记录,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市场销售。(整改时间:随时整改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市场服务中心 、东铺头办事处、农业部门、海洋与渔业局、工商部门)
11.市场“三员”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,上班时佩戴胸卡。(整改时间:随时整改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)
12.车辆停放有序,劝导、消除占道经营现象。(整改时间:随时纠正 责任单位:市场业主、东铺头办事处、城市管理执法局)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市卫生局成立以局长负总责、分管副局长和卫生监督所书记具体负责、法监科和卫生监督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,选派优秀干部具体挂钩市场;同时,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,落实整治责任,切实加强检查督导,努力将整治工作抓好抓实。
(二)完善工作机制。一是督促市场业主严格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杜绝出现“被动应付检查、不配合落实整改、重收费轻管理甚至不管理”等现象;二是按照“划分类别、分步推进、整体达标”工作思路,组织协调相关部门,以“倒计时”的紧迫感和责任感,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市场整治尽早尽快实现达标。三是在整治行动中,要文明执法,多引导解释,多做思想工作,切实维护大多数经营者利益,避免不安定现象发生,确保大局稳定。
(三)加大宣传力度。加强对市场业主、经营者和群众的指导、引导和劝导,加大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,以取得广大市民、市场开办单位和市场经营户的充分理解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,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,促使市场管理达到“五好”考核要求。
(四)强化监督检查。市卫生局每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员至少督查一次;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通知业主和相关责任单位、责任人,并跟踪督办落实。同时,及时做好信息报送,向有关部门通报督查结果。
附:北桥市场相关责任人名单
业主:市场服务中心,管理组负责人:沈路平 13606950616
东铺头办事处挂钩领导:谢伟国 13709360857
居委会挂钩人员:陈卫东 18960077959
工商所挂钩领导:黄海强 13906963332
挂钩部门及挂钩干部:市卫生局 张彬 13806926975
南河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
(2012年7月21日)
为贯彻落实2012年7月8日市政府召开的漳州市迎接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,巩固“创建文明农贸市场”已取得的成果,促进南河市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,结合市管委制定的《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及南河市场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:
一、目的意义
农贸市场是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及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考核的内容之一,农贸市场环境整治是巩固提升创卫成果,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行动,是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迫切需要。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。通过此次集中整治,彻底解决农贸市场脏、乱、差的现象,有效保障漳州市全年的“创卫”、“创城”工作。
二、重点整治及目标
此次整治的时间为2012年7月至9月,整治重点主要是针对南河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,特别是对市场内外占道经营进行强化整治,对卫生保洁、公示栏定期更新发布、蔬菜水产品检测、“三员”胸卡佩戴、市场活禽宰杀等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整改。要求市场管理组织进 一步健全,划行归市更加合理,商品摆放更加整齐,环境更加干净整洁,秩序更加安全有序,达到创建文明农贸市场“五好”目标。
三、整治的内容及方式
临时整治小组严格依照“漳州市区创建文明农贸市场评分标准”的各项要求,在规定的时限内督促市场业主或经营者完成整改,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。
1、占道经营。每天对市场进行例行巡查,对占道经营户进行劝告,此项由市管组(业主)负责实施。
2、公示栏定期更新发布信息,“三员”要佩戴胸卡,此项由市管组(业主)负责实施。
3、场内垃圾桶要配全,保洁员要尽职,确保场内通道无垃圾,地面保持干净;摊内垃圾由各经营户各自包干,保持不随意堆放垃圾。此项由市管组(业主)负责督促。
4、活禽隔离宰杀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,此项由市管组(业主)负责督促。
5、熟食摊位防蝇、防尘设施和“三白”,由临时整治小组和市管组(业主)每天坚持检查督促。
四、组织实施
2012年7月9日,市海洋与渔业局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,传达、贯彻市政府7月8日会议精神进行,进一步明确挂钩人员的职责、任务。10日,牵头召集南河市场业主、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、工商所等挂钩干部,召开专门工作会议,研究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,对整治的具体方案、人员分工和责任进行了部署,并统一思想认识,明确整改方向和目标。
南河市场由挂钩牵头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人员曾文镇、新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江达荣、新桥工商所傅海西、社区居委会沈真清、市场业主负责人黄政澍等5人组成临时整治小组。各成员单位要在临时整治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按照责任分工,做到思想上统一认识、行动上统一步调,坚持每周不定时对本农贸市场进行检查、督促、讲评;对整治不到位、不符合要求的,提出限期整改等强制措施;对下一周整治工作提出新的任务、要求和整改时限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进一步明确职责。要继续按照《漳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》、《漳州市区创建“文明农贸市场”考评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做到“三个不变”,即考评机制不变,持续开展创建“文明农贸市场”考评活动;部门职责不变,依照《漳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》的职责分工,切实履行市场日常监管职责;挂钩责任单位不变,挂钩单位要强化督查,促进业主管理到位。
2.督促市场业主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。配齐、配足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、保洁人员和车管人员(简称“三员”),落实岗位责任制。要加强对农贸市场业主的教育,督促业主履行管理职责,落实“三员”责任,跟踪解决场内占道经营、制定经营户信用评价和评比以及保洁不到位等突出问题。
3.加强检查督查工作。各职能部门要在加强检查、督查,及时发现问题、纠正问题,确保工作不走过场,不流于形式。
南山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漳州市城管执法局
(2012年7月20日)
为贯彻落实2012年7月8日市政府召开的漳州市迎接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。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管理,营造良好、有序、卫生的市场环境,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,提高居民生活质量,确保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及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顺利通过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组织实施
(一)组织形式:南山市场由挂钩牵头部门市执法局(芗城执法局)林昱(联系电话:13860888060)、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蔡翔峰(联系电话:15960672171)、西桥工商所陈志斌(联系电话:13960098900)、社区居委会吴耀义(联系电话:13960149335)、市场业主负责人林志坚(联系电话:2300900)等5人组成临时整治小组。各成员按照《市区农贸市场所属部门的职责分工》,又要服从临时整治小组的统一安排,做到:思想上统一认识、行动上统一步调,坚持每周五上午临时整治小组所有成员一起对本农贸市场进行检查、督促、讲评;对整治不到位、不符合要求的,提出限期整改等强制措施;对下一周整治工作提出新的任务、要求和整改时限。
(二)重点整治内容及整改时限
临时整治小组严格依照“漳州市区创建文明农贸市场评分标准”进行检查、督促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者履行义务,文明管理、依法经营。
1.市场经营户要按照创卫的要求规范到位,摊、店划行规市,卫生保洁落实,市场门口车辆无堵塞现象,市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,保持主干道通畅,由市场管理组负责督促落实。
2.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,公示栏、价格栏及品名指示栏定期更新发布,商品摆放整齐、卫生,不销售“假、冒、伪、劣”商品。工商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、粮油、水产品、豆制品、饮料、糕点等商品的监管。
3.通过广播、发送宣传单等方式,对市场个别经营户特别是熟食摊经营户的“双防”、“三白”设施的合理使用进行宣传教育,做到每摊每户都能熟知市场规范化经营的要求,了解到创卫文明农贸市场的重要性。由临时整治小组和市场管理组于7月30日前整改完成。
4.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,对于脏乱、溢摊、占道经营等不良现象加强取缔,对于不配合工作的经营户给予停摊处分。由市场管理组督促实施。
5.开展“信得过经营户”“文明经营户”活动,对于表现优秀的经营户授予“信得过(文明)经营户”的称号。并给予公式,提高市场的整体素质。由临时整治小组和市场管理组每周评比一次。
(三)实施阶段
1.准备阶段
2012年7月9日,市执法局(挂钩部)分管领导、联络员、本局负责南山、前锋、竹围三个市场挂钩干部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、工商所、社区(村)居委会、市场业主等挂钩干部,组织召开专题会议,就如何贯彻市政府7月8日会议精神进行传达、部署;明确挂钩干部的任务、责任、要求;会议研究三个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、对具体问题整治的具体方案、人员分工、责任进行了部署。并统一思想认识,明确整改方向和目标。
2.整改阶段
从7月10日至8月10日,为整改时间。将“漳州市区创建文明农贸市场评分标准”贯彻整改全过程,做到边整边改,边改边整,即照顾全面、又突出重点。
3.巩固提升阶段
从8月11日至9月30日,临时整治小组将对整改过的问题进行再验收,防止问题出现反弹,确保“国家卫生城市”命名复审及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顺利通过。
二、保障措施
1.明确职责。临时整治小组、市场管理组、部门、单位挂钩干部明确责任,既要各负其责,又要分工不分家;即做到内部(临时整治小组、市管组)能消化、解决,不把问题往上交。
2.临时整治小组从7月12日开始至结束,实行驻场签到和督查制度。
3.临时整治小组每周五上午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督促落实整改,评比若干户“文明经营户”。
4.每月组织南山、前锋、竹围等三个进行一次市场交流检查,互相学习,并进行统一讲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