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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三城市候选“全国文明城市” 公示期至2月4日止

作者:张韩丰 摘自:海峡导报记者、东南网
总阅读数:166 发布时间:2015-02-17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2月2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)我省有三座城市候选全国文明城市。昨日,导报记者获悉,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名单新鲜出炉,进行公示,全国34个城市(区)入围,三明、泉州、漳州榜上有名。公示期内,候选城市将听取社会建议,接受群众监督,公示期至2月4日止。
       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,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,2014年11月,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评选。去年12月,各省(区、市)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规范程序,向中央文明办择优推荐了参评城市(区)以及候选村镇、单位。
       公示名单上,全国6个省会城市、22个地级市、4个直辖市城区、2个县级市新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候选榜单。
       我省共有三明、泉州、漳州三个地级市入围。
       漳州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,漳州从2012年开始,经历了三年创城工作。这三年来,市有关部门下达责任书,开展全面检查。上周六得知这一消息时,非常高兴,全市经过三年努力,终于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。
       据悉,目前我省共有福州、厦门两个全国文明城市
       候选名单
       省会城市(6个):武汉市、南昌市、哈尔滨市、合肥市、西安市、沈阳市;
       地级市(22个):威海市、潍坊市、广安市、许昌市、东营市、镇江市、绍兴市、濮阳市、岳阳市、金昌市、三明市、铜陵市、珠海市、株洲市、芜湖市、宝鸡市、无锡市、佛山市、泰州市、泉州市、温州市、漳州市; 
       直辖市城区(4个):上海市奉贤区、北京市海淀区、重庆市南岸区、天津市河西区;
       县级市(2个):济源市、石河子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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