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总阅读数:1518 发布时间:2015-09-30
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
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
漳芗政办〔2015〕106号 
各镇、街道,金峰管委会,区直各单位: 
       根据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》(漳政办发〔2014〕74号)精神,现将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,区直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: 
       一、上午:8:00—12:00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下午:3:00— 6:00 
       二、每周二、周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。 
       三、市、区双重领导部门可参照我区区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。 
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
2015年9月23日 
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印发